本帖最后由 Yan 于 2020-3-7 12:00 编辑
当基础、承台需要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,为什么要在规范原公式右边项(构件承载力设计值)除以 γRE?
γRE 为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。当勾选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后,程序判断冲切力、剪力设计值等是否有地震作用组合,如果基本组合值中有地震作用参与组合,则根据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第 5.4.2 条的规定,将构件承载力设计值除以 γRE。
由弯矩求配筋计算结果中虽然没有出现“γRE”,但程序会作同样处理。
附: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(GB 500011-2010)第 5.4.2 条(强制性条文)。
5.4.2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,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:
S≤R/γRE (5.4.2)
式中 γRE———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,除另有规定外,应按表 5.4.2 采用;
R———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。
表 5.4.2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
材 料
| 结构构件
| 受力状态
| γRE
| 钢
| 柱,梁,支撑,节点板件,螺栓焊缝
柱,支撑 | 强度
稳定 | 0.75
0.80
| 砌体
| 两端均有构造柱、芯柱的抗震墙
其他抗震墙
| 受剪
受剪
| 0.9
1.0
| 混凝土
| 梁
轴压比小于 0.15 的柱
轴压比不小于 0.15 的柱
抗 震 墙
各类构件
| 受弯
偏压
偏压
偏压
受剪、偏拉
| 0.75
0.75
0.80
0.85
0.85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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